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2020/11/28| 阅读次数:4568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验收相关信息。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2018年3月29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以马开管经[2018]13号文《中钢天源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备案函》同意该项目备案;2018年8月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7日,马鞍山市环保局以马环审[2018]4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目前项目部分内容已建设完成,满足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4日,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8 

   公示期限:自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陈主任 156 6555 8808

   附件: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验收组意见及签名表;

   3、专家组意见及签名表。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128.pdf

          附件2:验收组意见及签名表.pdf

          附件3:专家组意见及签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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