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3/11/29| 阅读次数:1218

 

  11月28日,按照张毅书记的批示精神,徐福顺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

  徐福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了明确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徐福顺提出,我委机关、中央企业和管理局系统要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总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国资委将根据《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抓紧修订《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同时,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办公厅、分配局、宣传局、管理局等11个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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