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工作简报(第三十二期)
  2012/03/27| 阅读次数:2510

    编者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3月6日,中航工业集团专门召开2012年法制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林左鸣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期简报将重点介绍中航工业集团大力推动实施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有关举措。同时摘登国资委互联网站开设“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建设”专栏,中国商飞、外运长航集团召开法制工作会议,东航集团主办2012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年会等简讯,供各中央企业参考。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绿色通道

    坚定不移地完成新三年目标  ——中航工业全面部署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为全面部署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3月6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林左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徐占斌作工作报告。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左鸣总经理指出,按照国资委提出的“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思路,中航工业明确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作为集团发展目标,企业各级领导要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这一中心任务,坚决贯彻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不断提升法律管理水平。他特别强调,新三年目标能否完成,关键是看单位一把手认识到不到位。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人力、物力、组织、经费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绿色通道,以强烈的责任感全面推动新三年目标的实施。单位分管领导或总法律顾问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未来三年中的一项首要工作来抓,切实发挥领军人物的带头作用。要优先解决总法律顾问“有位”的问题,将总法律顾问列入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职务名称表,将总法律顾问职级与我们集团独有的专务、高级专务、特级专务职务序列挂钩,统一职级标准。要正确认识总法律顾问专职率问题,通过在职总法律顾问参加培训考试、内部选拔聘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多管齐下实现80%的目标。要高度重视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问题,所有直属单位两年内必须全部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简讯一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和沟通交流力度,国务院国资委互联网“热点专题”栏目专门开设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建设”专栏,包含领导讲话、通知公告、典型经验、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等内容,请及时予以关注。

     简讯二

     2月29日,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12年法制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动员会,全面部署新三年目标有关工作。总经理贺东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法律顾问庄浩刚作工作报告。贺东风总经理指出,从2012年开始,公司技术研发进入关键阶段,能力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对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各级单位领导要认真对标国际一流企业,查找差距,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要通过自我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着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要高度关注合同管理、知识产权、飞机研制进度中的合同履行等工作重点。

     简讯三

    2月29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法律工作暨风险管理工作会议。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赵沪湘对会议专门作出重要批示,集团副总裁姚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杨运涛作工作报告。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各项要求,高度重视法律管理基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健全法律工作机构、明确法律顾问岗位职责、配备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员等方面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法律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

     简讯四

    2月5日,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主办的2012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年会在上海隆重召开。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法律顾问Garry Doernhoefer、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夏兴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党组书记马须伦、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出席会议并致辞。国际航协各成员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专业律师和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年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年度盛会。本届年会为首次在中国大陆地区召开,对中国航空法律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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